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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称,为继续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,延续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。
通知明确,广东省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,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(含港澳台)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,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。相关人才认定和补贴办法,按照广东省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此外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还发布公告,明确了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。财政部当日还明确,自2023年9月1日起,宁波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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